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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二中博望分校、阳光学校,2026年招生计划公布!
昨天 16:17   浏览:8   作者:博望万事屋本地通

6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沈申福对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进行发布。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属地招生、适度扩容、指标到校。2026年我市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扣除特长生等单列计划后100%分配到各初中政策,录取实行知分填报、平行志愿投档。





招生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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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市普通高中

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录取规则




(一)基本条件



1.在我市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考试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2026年初中毕业生的地理、生物、信息科技、音乐、美术等学科的考试成绩合格。


(二)原则和依据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录取依据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包括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总值、政策性加分。二是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将省统考各科目成绩按照A、B、C、D等级分别赋4、3、2、1分,各等级值之和即为等级总值)。三是考生志愿。

各批次学校录取,当最后一名考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列时,先比较省统考各科目成绩等级总值,再比较综合素质等级总值,如仍不能区分则一并录取。


(三)成绩构成与呈现方式



1.省统考各科目成绩

2026年,省统考各科目卷面分值分别为: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历史70分、物理70分、化学40分,成绩按原始分和等级相结合的方式呈现。每一科目均按照考生成绩排序,前30%(含30%,下同)的考生成绩为A等级;31-60%的考生成绩为B等级;61-80%的考生成绩为C等级;80%以后的考生成绩为D等级。


2.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满分各为1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学科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实践”维度的实证材料。


3.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

体育与健康考试满分60分,以考生实际得分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并作为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


4.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根据《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将初中综合素质评价视作一门学科,满分为20分。等级总值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


(四)考生志愿填报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继续实行知分填报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皖事通”APP或“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查询。考生志愿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网上填报。



二、招生录取办法




(一)市区招生录取办法



1.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根据《马鞍山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精神,2026年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扣除特长生等计划后,仍实行100%分配到市区各初中学校政策。


(1)指标生分配计算方法

某省示范高中分配给某初中学校的指标=该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数×〔(该初中中考报名人数÷市区各初中中考报名人数总和)×60%+(当年该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之和÷当年市区各初中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和)×40%〕。

各初中学校已报名参加中考、但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不作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基数。

博望区报考市区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单独作为报名点,按照上述办法进行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2)各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和分配计划数。市二中招生计划1056人,扣除特长生(科学、体育、艺术)、国际班、国际课程班计划157人后,将899人分配到各初中;红星中学招生计划1080人,扣除特长生(体育、艺术)、砺星班计划73人后,将1007人分配到各初中;市第八高级中学招生计划809人,扣除特长生(体育)、艺术特色班计划116人后,将693人分配到各初中;市二十二中招生计划863人,扣除特长生(体育、艺术)、宏志班计划100人后,将763人分配到各初中。


2.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2026年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各省示范高中特长生计划,市二中国际班、市二中高中国际课程班、红星中学砺星班、市第八高级中学艺术特色班、市二十二中宏志班、市二中外国语分校外语特色班,以及民办学校市区自主招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其中市二中国际课程班面向全市招生。

设置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三类志愿,考生可以在三类之间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的志愿录取。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其余未完成提前批次招生计划并入对应学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市二中国际课程班的缺额部分按计划组织补录。


(2)第一批次。市区四所省示范高中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3)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职普融通试点班招生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D四个平行志愿,按照上述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市区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按照缺额学校数量设置平行志愿投档。


(二)三县考区招生录取办法



2026年,各县继续执行省示范高中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


1.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

各县应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省示范高中(含市二中博望分校)招生计划10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让广大学生及家长及时全面了解相关指标生分配政策。


2.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

(1)提前批次。各县相关学校特长生、特色班计划,市二中国际课程班招生计划、市二中博望分校面向当涂招收博望区学籍考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特长生和特色班两类志愿,考生可以兼报但只能被一所学校录取。录取顺序是:特长生、特色班。

该批次录取结束后缺额计划将并入本校后续批次进行录取。


(2)第一批次。省示范高中(含市二中博望分校)指标生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在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指标限额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本县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按照缺额学校数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3)第二批次。一般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职普融通试点班招生计划以及按规定可以补录的提前批次缺额计划,在此批次录取。设置A、B、C三个平行志愿,按照上述平行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

该批次录取后未完成的计划将及时公布,并面向本县未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补录。如缺额学校不止一所,则补录时按照缺额学校数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三、相关规定




(一)市教育局依据办学标准及生源情况,核定并公布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要科学合理编班,班额原则上不超过55人,严控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


(二)三县公办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下同)限于本县域内招生。市区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招生。市二中博望分校面向当涂县招收博望区学籍考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原示范园区初中毕业生各类招生考试由当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三)填报分配到校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在该校实际在籍且读满三年。严格执行我省关于加分政策的有关规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累加。在我市就读的外地学生,由就读学校评定综合素质。在外地就读的考生,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无综合评价成绩的,除思想道德维度外,其余维度按C等级认定。博望区初中毕业生选择在市区报名的,执行市区录取标准,选择在当涂县报名的,执行当涂县录取标准。市郑蒲港学校考生招生录取工作按相关会议纪要执行。


(四)各县教育局应完善本县域特长生招生办法。市直学校制定的特长生、特色班录取办法,须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实施。考生须事先通过招生学校考核并达到规定要求,方可在提前批次填报。公办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国际班”“国际课程实验班”等纳入统一招生管理,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五)理工学校、工业学校、含山电子工程学校、和县科技职业学校举办职普融通试点班,学生入学注册普通高中学籍,高二上学期开学前或结束前,可自愿申请转入中职专业学习或继续在试点班就读。试点工作由中职学校为主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执行。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计划不得超过本校市区当年招生计划的5%。学校须制定自主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后公布。


(六)各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方式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等。


(七)6月21日上午,市区特长生、特色班统一时间进行专业测试。7月初,公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关分数段人数,划定并公布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公布市区省示范高中指标生分配数,组织考生网上填报志愿。7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到位,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各县区要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规范操作,加强招生过程性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招生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各县区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指导各初中学校充分、准确解读2026年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招生政策和《马鞍山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若干规定》,确保每一位教师、初中毕业生及家长及时、全面、准确知晓招生政策及相关变化。各初中学校主要负责人对学校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招生政策宣传解读负总责。


(三)纪律执行到位,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各县区和各普通高中(含职普融通试点班)要全面落实阳光招生规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各招生单位严禁擅自公布预估线、签署承诺书、预收学费、发布未经主管部门审定的各类招生信息,扰乱招生秩序。各考区要坚决贯彻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将工作纪律传达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对因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核减次年招生计划,直至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对渎职失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 | 马上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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