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厅关于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
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厅对全省15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在示范村(社区)、各县(市、区)自查、各市初审基础上,经省司法厅审核、抽查,认为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火龙社区等147个村(社区)符合创建标准,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认为阜阳市临泉县老集镇前于庄村等5个村(社区)存在撤销称号的情形,拟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认为马鞍山市花山区塘西街道团结村等2个村(社区)存在注销称号的情形,拟注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现对复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日期自2026年7月29日起至8月6日止。公示期间,如对结果有异议,请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利于核实和反馈情况。
电话:0551-65982135。电子邮箱:ahsfxb@163.com。通信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清溪路100号,邮编:230031。
安徽省司法厅
2026年7月29日


1.马鞍山市含山县仙踪镇五里村
2.马鞍山市含山县铜闸镇长岗村
3.马鞍山市和县善厚镇早林村
4.马鞍山市当涂县塘南镇兴永村
5.马鞍山市当涂县大陇镇塘桥村
6.马鞍山市雨山区佳山乡芦场村
7.马鞍山市博望区新市镇新禄村


1.阜阳市临泉县老集镇前于庄村
2.淮南市八公山区毕家岗街道新建社区
3.宣城市郎溪县姚村镇夏桥村
4.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和悦村
5.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庄里村


1.马鞍山市花山区塘西街道团结村
2.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新丰村
来源 | 安徽省司法厅 明珠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