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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5年!博望区发布最新通告,这条红线别踩!
昨天 20:57   浏览:234   作者:博望万事屋本地通


日前

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公布博望区

禁猎区和禁猎期的通告


为强化野生动物管理,全面遏制乱捕滥猎违法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繁衍栖息地,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博望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行政区域内设立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禁猎区及禁猎期



博望区境内全部为禁猎区,全年为禁猎期。在禁猎区、禁猎期内,禁止进行猎捕以及其他妨碍陆生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活动。


02
禁猎工具和方式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气枪、地枪、排铳等枪械。禁止使用安装有猎捕、猎杀工具的无人机。禁止使用爆炸物、毒药、电网、电击、电子诱捕装置、猎套、猎夹、陷阱、铁夹、铁笼、粘网、弹弓(类)、弩(类)、弓箭(类)以及其他可能危及人畜、野生动物安全和法律法规所禁止的猎捕方式、工具和装置等。但因物种保护、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确需猎捕的除外。


03
禁猎对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列入安徽省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
▶列入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


04
法律责任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非法出售、收购、利用、加工、食用、转让、运输、邮寄和携带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5
他事项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含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危害等)、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或其他法定特殊情形确需猎捕的,应当依法申办猎捕手续,并按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进行猎捕。


六、本通告由博望区林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七、本通告实施期间,法律法规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 | 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 明珠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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