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消防最新招聘!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90名男性政府专职消防员
博望区招聘27名!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0名。其中,执勤战斗员岗位64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6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四)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截止招录当月),性别限定为男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截止招录当月);
2.持准驾A1、A2、B2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驾龄的人员,具备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人才(需持相关专业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截止招录当月);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七)具备熟练使用普通话沟通、准确识读中文文档的能力;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者退役军人、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及符合相关岗位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在符合同等招录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5.曾因违法违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曾在本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作,因开除、辞退以及个人原因离职的,一律不得报考本次招聘。
(一)岗位人员分配
此次招聘90人为全市统一招聘,所有人员招聘录取后,综合参考报考意向、队伍岗位缺口及个人调剂意愿统一分配到各用人单位。
(二)岗位设置
1.执勤战斗员岗位:从事一线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2.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和维护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的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6年9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与资格审核表》(附件1)和《个人身体健康承诺书》(附件2),连同全部报名资料一并上传网上报名邮箱(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需上传驾驶证)。
2.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秀山特勤站(东门)。现场报名仅接收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复核时间另行通知,不开展现场资格审核。
(三)报名资料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清晰扫描件;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面扫描件;
3.退役人员需提供退役证扫描件;
4.最高学历毕业证扫描件;
5.《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1月内);
6.3个月以内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或图片;
7.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电子照;
8.持有岗位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的,提供对应证件扫描件;
9.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除以上内容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10.具有专职消防从业经历人员,须提供工作证明、离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
网上报名:全部材料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同邮件主题,材料不全、格式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请携带以上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套。
(四)报名邮箱及联系方式
邮件主题格式:姓名+报考大队+报考岗位+身份证号码
网上报名邮箱:1552767299@qq.com
咨询电话:0555-2428016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7:30
(五)现场复核(时间另行通知)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参加现场资料复核;资格初审未通过不再另行告知。 报考人员本人到场,携带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退伍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享受年龄放宽政策人员,须携带对应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场复核合格人员,等待考核测试通知。
(六)考核测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考核测试包含: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心理测试、体检、政治考核为合格制,不计入总分;任一环节不合格,直接终止招录,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办法实行量化评分。其中:体能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单项有效成绩为2.5分~10分,总成绩最高40分;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任一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项目测试标准详见附件3。
2.心理测试。应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3.面试。面试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4.成绩评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成绩评定方式,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检。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药物、医疗手段可干预项目不予复检。存在残疾等级、严重伤病史等不适合消防救援岗位情形不予录用。体检、复检全部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6.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相关规定开展,政治考核不合格不予录用。
(一)录用规则
各考核环节全部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实行等额录用;符合优先录用条件人员,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
考核、体检、政治考核全部合格人员,在入职培训开始5个工作日内,由所属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新录用人员须按期报到;逾期无正当理由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三)岗前集中培训
1.新录用人员统一组织90天入职集中培训,培训期即为试用期;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履职。
2.培训期间个人自愿放弃、不适应岗位、违反管理规定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
3.入职前具有2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含原公安消防部队)工作经历,经评估符合上岗条件的,可免于入职集中培训,直接开展跟班实践。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24小时驻队执勤,准军事化管理,执行轮休补休制度,月休息天数不低于法定标准。
(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从工资内代扣代缴。单位统一为专职消防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试用期及转正后薪酬待遇,严格按照《马鞍山市消防救援局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暂行规定》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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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马鞍山消防 明珠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