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
发布一则失物招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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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查获一辆被盗摩托车(明细详见招领物品清单),未找到该被盗摩托车的所有人。为维护公民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对该物品予以公告招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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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领物品清单
物品名称:摩托车
特征:铃木无牌摩托车
被盗时间:2023.6-2023.9
查获地点:博望区新市镇澄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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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领方式、期限与地址
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即至2027年4月30日止)。公告期内无人认领的,将依法按无主财务处理,上缴国库。
认领地点: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刑事侦查大队(详细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丹阳镇天仙路101号)
联系人:吴警官
联系电话:15365336696
所需材料:认领人须持有本人有效证件,并提供能证明该物品所有权或合法的有效凭证(如购买发票、合格证、详细特征描述等)。委托他人认领的,还需要提供委托书等受委托人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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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请物品持有人或权利人在上述期限内,尽快持有效证明文件办理认领手续。
认领人应如实提供信息,公安机关有权对认领人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对冒领、骗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 | 博望警方 明珠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