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威发布!!
博望区人民政府发布禁火令
今年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
博望区全面进入森林防火期
全区所有林区及距离林地边缘
100米范围内
全面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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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望区人民政府关于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森林资源分布状况,现将我区森林防火区和森林防火期的划定及相关管理规定公告如下:
一、森林防火区:博望镇、丹阳镇、新市镇涉林区域,横山国有林场管理范围,以及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森林防火期: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4月30日。
三、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实行“七个严禁”:
• 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 严禁焚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
• 严禁生火取暖、野炊烧烤、点火照明;
• 严禁未经批准炼山、烧荒、烧秸秆、烧田埂;
• 严禁野外吸烟、乱扔烟头;
• 严禁狩猎放火驱兽;
• 严禁违规动火作业。
四、森林防火期内,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律依法处理。由相关部门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对当事人予以警告、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肇事者赔偿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用火、玩火引起森林火灾造成损失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时,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消防、应急、林业部门(电话:0555-6766312)报告。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博望区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30日
森林草原防火“9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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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博望区人民政府网站、安徽省应急管理局、明珠博望